淮南一地致全县广大群众的一封信
广大人民群众:大家好!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其行为涉嫌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多项条款,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等多个罪名,具有涉及人数众多,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显著特点。近年来,全国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,集资手段不断翻新,众多参与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,
广大人民群众:
大家好!
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其行为涉嫌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多项条款,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集资诈骗罪、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等多个罪名,具有涉及人数众多,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显著特点。
近年来,全国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,集资手段不断翻新,众多参与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,非法集资已成为社会公害。从以往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,不法分子往往通过编造“天上掉馅饼”、“一夜成富翁”的神话,许诺高额回报,引诱社会公众上当;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,编造虚假项目,欺骗社会公众投资;通过在宣传造势上一掷千金,制造虚假声势,骗取社会公众信任;通过利用参与者亲情地缘关系拉拢借款,给予高利息诱惑,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,集资规模不断扩大。参与者多受其高额回报的诱惑,将多年存款甚至是借款交由非法集资分子打理,梦想一夜暴富,最终血本无归。
在此,县处非办提醒您: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,自觉抵制高利诱惑,远离非法集资。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第25条规定“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,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”。
如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,请积极向县处非办或公安部门举报,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。
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电话:4027180
寿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宣
来源:寿县城管